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规定,济南市自2020年1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税务部门负责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规定为:济南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受户籍限制,首次参保时女不满55周岁,男不满60周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可在当年缴费基数上下限内自由选择,不设置固定档次。记者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户口(或居住)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或代征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参保登记后,在税务部门进行缴费。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主要采取按月批扣模式,按月批扣只需要灵活就业人员在指定的代扣银行卡中足额存款即可,既便于操作,也便于人员流动。不愿意采取按月批扣的,也可采取按月、按季或按年通过税务支付宝和微信小程序缴纳养老保险费。例如某灵活就业人员想按年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可在2021年12月在税务支付宝和微信小程序一次性缴纳2021年全年的养老保险费;某灵活就业人员想按季缴纳养老保险费,可在2021年4月缴纳2021年1-3月的养老保险费。因为预缴养老保险费会造成灵活就业人员在单位新就业时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济南市无法预缴养老保险费。
市社保中心温馨提醒,因疫情原因导致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及时参保缴费的,个人可在完成参保登记后,使用税务部门自主缴费的功能缴纳最早不超过2020年1月的养老保险费。例如,某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2021年4月1日到户口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了参保登记,可以通过税务支付宝和微信小程序缴纳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的养老保险费。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济南市社保中心将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流程,尽快上线灵活就业人员网上参保登记功能,使灵活就业人员足不出户就能完成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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