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资委作为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积极推动市管企业减免房租、提供就业岗位等“三保”措施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山东省政府 “三保”十条措施要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为将政策落实到位,济宁市国资委及时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进行审核,凡符合减免资格的,直接办理减免手续。
济宁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丰家雷表示,认真督促各市管企业全面梳理排查,层层压实责任,迅速摸清对外租赁房产,建立工作台账,主动与涉及相关行业的承租方进行沟通协商,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承租方申请降低租金的,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实施减免。截至5月底,济宁市国资委监管的8户国有企业中有5户企业涉及减免房租情况,共计对298家承租方减免租金1026.11万元。根据市管企业上半年出租房产情况,初步测算全年减免房租金额约在2000万元左右。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减轻社会就业压力,济宁市国资委根据企业年度经营发展计划及“定岗定编定员”情况,按照企业功能定位、经营范围、资产规模和所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深入挖掘就业潜力,主动提供就业岗位。
“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贫困地区劳动力三类重点人群就业,扎实推进稳就业工作。”丰家雷告诉记者,批复市管企业2020年度劳动用工岗位1749个,截至目前,各市管企业共公开招聘岗位550个。下一步,济宁市国资委将持续推进国企“倒计时”改革,释放企业活力,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不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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