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既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又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六稳”“六保”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菏泽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结合实际,菏泽市近日制定出台了10条政策措施,分别为落实政策“推动就业”、 发展经济“扩大就业”、 品牌带动“转移就业”、 扩大培训“提升就业”、 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灵活就业“补充就业”、 聚焦重点“帮扶就业”、 防控风险“减少失业”、 加大投入“保障就业”和精准服务“促进就业”。
中小微企业今年免征“三项保险”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对各类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至6月底;对各类中小微企业,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到2020年底;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从60%提高到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执行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积极发展“夜经济”,打造知名劳务品牌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动文化娱乐、商场超市、家政服务、餐饮住宿、马路市场、“夜经济”等复工复市,最大限度地开发就业岗位。
在原有“天使家政、天将保安、天香园艺、天巧焊接、天安驾驶”天字号劳务品牌的基础上,打造新的菏泽知名劳务品牌、技能品牌和产业品牌。对积极申请注册品牌并运营良好的,给予每个品牌2万元的资金补助。对跨区域派遣劳动者50人以上且经营合法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每派遣1人给予50元补贴。
年内完成补贴性培训8万人次以上
年内完成补贴性培训8万人次以上。对开展以工代训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月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训代岗,对生产经营困难、暂时停工停产的企业,组织其下岗职工以训代岗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并给予每人35元/天生活费补贴。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升至2万元
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创业场地,向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将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1.2万元提升至2万元,将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升到5000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0万元。按照实际孵化成功企业户数给予每户3万元的创业孵化补贴。
灵活就业“补充就业”
对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其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国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
国有企业今明两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应不低于50%。2020年3月1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2019年12月及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市级财政设立100万元就业风险储备金
市、县区两级财政要分别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市直100万元,县区50万元。
市本级及各县区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在现有基金规模基础上增加1倍。实现人力资源市场零收费。
全面开放线上失业登记。试点建设智慧就业服务大厅,实现全程网办、全市通办。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网办”“秒办”“简办”服务。
1至5月全市减收社保费7.23亿元
这10条政策措施主要是结合当前疫情影响及我市实际,通过减免社保费、发放各类就业稳岗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设立风险储备金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各类企业和个人就业创业,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确保我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1至5月份全市已减收社保费7.23亿元、发放各类就业补贴8726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87亿元,在此基础上,力争全年减收社保费19.88亿元、发放各类就业补贴2.39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37亿元,进一步推动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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