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每新吸纳一人一次性补贴千元
齐鲁人才 . 2020-03-03发布

日前,山东发布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达产,对2020年2月10日起1个月内复工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新吸纳1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山东要求降低社保成本,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