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级财政部门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时出台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支持企业复工达产、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特别是在加大投入方面,在去年年底各级财政已筹集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62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山东省级财政又统筹安排促进就业创业资金19.7亿元。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陈东辉介绍,这次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汇集了30多个部门的稳就业政策措施,为广大企业和劳动者送上了一份含金量十足的“政策大礼包”。《若干措施》中的财税扶持政策共19项,其中涉及财政直接投入的政策有14项,涉及税费减免方面的政策有5项。
比如,在稳定企业用工方面,一是专门针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出台了一次性用工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两项政策;二是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阶段性降低1个百分点;三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普通参保企业,以及经营暂时困难且恢复后有望参保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四是对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残疾人就业比例实行分档减缴,其中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五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等。
在重点群体就业方面,一是对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延长其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享受期限;二是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提高到60%;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等。
在平台机构建设方面,一是对经评估认定的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二是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按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最长3个月、最高50万元的运营补贴;三是鼓励各市县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站,由设立地给予适当奖补等。
下一步,省财政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发挥财税政策及相关资金效能,着力支持全省企业全面复工达产,保障关键领域、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并结合山东就业工作新形势、疫情发展新态势、企业发展新需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财税保障政策。
二是全力筹措保障资金,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完善多渠道投入保障机制。近期,省级财政在已下达促进就业创业资金7.9亿元的基础上,还将陆续下达资金1.8亿元,支持各地尽快落实最近集中出台的各项稳就业政策。
三是最大限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核流程,提高资金拨付下达效率,特别是对于稳岗返还等涉及税费减免的政策,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政策措施早落地、企业群众早受益。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及时解读稳定经济运行、支持企业发展、加快项目建设、减轻税费负担等方面的财政保障政策,帮助企业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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