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按照省人社厅、省医保局要求,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近日召开紧急工作会议,联手部署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相关工作,将在全市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开设联合征缴窗口,参保单位和群众办理征缴业务将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联合窗口集中办公,经办业务“一窗受理”
据了解,本次联合征缴改造主要针对济南市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不在同一地点,或在同一地点但不在同一区域(楼层),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的情况。两部门将设立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业务窗口,实现征缴窗口物理集中,统一对外提供服务。
联合征缴窗口组织两部门业务骨干专门办理征缴公共业务。10月28日起,即可实现在同一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缴费基数核定、月缴费数额确认、打印票据、个人权益记录等业务,由同一窗口统一出件和反馈,做到“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同审核、一窗出件”,解决办事群众两头跑、重复排队的问题。
征缴流程优化再造,实现业务“一次办好”
参保单位和群众办理征缴公共业务时,济南市各级社保、医保业务大厅将实行统一的办理材料和办理流程。并实行一套材料多次使用,由首次受理的部门(人社或医保)保存材料原件,并即时复印或扫描原件后向对方传输,根据受理的材料,人社和医保部门并行办理相关业务。济南市各经办机构,采取联审联办、容缺办理和告知承诺等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参保登记与市场监管部门“一网通办”,对参保信息变更、人员增减、缴费申报等相关业务做到即时办结。
10月份社保、医保征缴期延至31日
需要提醒的是,受国庆假期和社保系统省级集中影响,本月的社保、医保征缴期延至31日。全市各参保单位请尽快申报2019年10月社会保险费,并于10月31日(含)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自10月29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附:联合征缴业务咨询电话
济南市直:68967205/68966619
原莱芜市直:0634-6216199/6232801
历下区:86961707/88921266
市中区:82706528/82078565
槐荫区:87122922/87588938
天桥区:81608861/81608862/81601284
历城区:88066047/66899744
长清区:87260786/87210887
章丘区:83214757/83660296
济阳区:84238920/84233602
莱芜区:0634-6221056/6224809
钢城区:0634-5873118/5873129
平阴县:87890731/87666639
商河县:84880128
高新区:88871880/88871256
南部山区:8811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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