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强调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消息一出,深有体会的网友纷纷调侃起来,“考研二战,辅导员还要催着签三方”“快毕业的时候老师天天追在屁股后头催着签就业合同”“虽然没有把协议和毕业证挂钩,但把它和论文提到了同等地位”……
“找关系就能算就业”
“我们辅导员从大四上学期开始就催着我们找工作签三方了,但大部分同学都在考研。这学期更是被催得紧,天天找人谈话呢,感觉找个工作比准备毕业论文更要命。”西部地区某高校大四毕业生王同学告诉记者。
经过进一步了解,记者发现,部分高校对就业证明材料的划分较为细致,包括就业协议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方”协议)、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就业证明函等。其中,毕业生最常签署的主要是就业协议书和就业证明函。这两种材料是针对不同学生的情况而提供的选择,对于学校来说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二者都被认定为已就业。
据王同学介绍,考研“二战”或是不急于就业的同学可以找找关系开一份就业证明函,实在没有能力开证明的同学,学院可以帮忙,但名额有限且需要同学配合工作无抵触心理,以防有关部门做回访调查时出现信息不对应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学生实际并未找到工作,也未升学,但已经被算作了就业率的“分子”。
对此,教育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高校、地方、国家三级核查机制。明确就业状况仅作为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经费安排等参考指标,不得硬性挂钩。各高校对院系就业工作进行考核,要综合考量就业状况、收集岗位需求信息、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内容。
对症该下什么药
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学校还组织学生干部共同完成就业工作。每人负责十几个同学进行一对一的就业情况追踪,这样一来,学院就可以通过学生干部及时了解每个同学的具体情况“对症下药”。
“我们学院要求就业的同学要达到90%,分配下来,我们学生干部分管的同学就业率就要达到70%-80%。”与王同学同校的学生干部小罗向记者透露,而这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也成为考核学生干部工作能力的指标之一。层层摊派之下,个别院校就业率出现一定程度的水分就不足为奇了。
记者了解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这门课程在大学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部分学校将其设置为选修课,也有部分学校尽管要求全校学生学习这门课程,但仍有过半的学生表示自己并未从该课堂学习到有用知识。有专家建议,除了从课程设置入手,各高校还可以强化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合理设置与市场需求契合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积极实践地过程中将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用的技巧,帮助学生更顺利地完成从学校向社会的过渡。
在“就业率”的提法上,也曾有教育工作者表示,其本身存在着一些不妥之处的。比如,一般学生毕业后除了到某一用人单位就业外,还有继续深造、出国留学以及自主创业等多种选择,因此,把它叫做"毕业去向落实率"或许更准确些。即便是在选择就业的这部分毕业生里面,没有拿到派遣证或就业协议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另外,社会公众也应理性看待高校就业率,切不可将“就业率”作为衡量一所高校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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