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
教育部表示,在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概念不够清晰、制订程序不够规范、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对此教育部提出相应指导意见,学校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意见》要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制订体现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类别特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学校要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意见》鼓励学校书证互通,积极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步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
此外,在学时安排上,《意见》强调,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要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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